孩子抚养变更开庭不去会如何处理

义乌律师 2025-04-23
结论:
孩子抚养变更诉讼中,原告开庭不去按撤诉处理;被告开庭不去,若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可缺席判决,若必须到庭且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可拘传。
法律解析:
在孩子抚养变更诉讼里,原告作为启动诉讼的一方,开庭时若不到场,法院会按撤诉处理,意味着该次诉讼程序终结,若想再起诉就要重新立案。而对于被告,若只是经传票传唤后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法院会依据现有证据和查明的事实进行缺席判决,直接对是否变更抚养权作出判定。要是被告属于必须到庭的情况,在经过两次传票传唤后仍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法院有权采取拘传措施,强制其到庭参加诉讼。法律如此规定,是为了保障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果您在孩子抚养变更诉讼方面遇到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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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孩子抚养变更诉讼中,原告和被告开庭缺席有不同处理方式。原告开庭不去,法院按撤诉处理,诉讼程序终结,若想继续维权需重新立案。
2.被告开庭不去分两种情况。若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缺席判决,依据现有证据和查明事实对是否变更抚养权作出判定。若被告属于必须到庭情况,经两次传票传唤仍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以采取拘传措施强制其到庭。
3.建议原告重视庭审,提前做好准备按时参加,避免因自身缺席导致需重新立案浪费时间和精力。被告若无法到庭,应提前向法院说明正当理由,避免被缺席判决或拘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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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在孩子抚养变更诉讼中,原告开庭不去会按撤诉处理,这意味着诉讼程序结束,法院不再继续审理该案件。若原告之后还想通过诉讼变更抚养权,就需要重新立案启动新的诉讼程序。
(2)被告开庭不去有不同处理方式。若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法院能进行缺席判决,依据现有证据和查明事实来决定是否变更抚养权。要是被告属于必须到庭的情况,经两次传票传唤仍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法院可采取拘传措施强制其到庭。

提醒:
原告若有特殊情况无法开庭,应提前与法院沟通申请延期。被告收到传票后,尽量按时出庭,否则可能面临不利判决或被拘传。案情复杂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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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于原告
原告在孩子抚养变更诉讼中,开庭务必前往。若有事无法参加,应提前与法院沟通,申请延期开庭等,避免按撤诉处理。若按撤诉后想再次起诉,需准备好相关材料重新立案。

(二)对于被告
如果被告收到传票,应尽量按时参加庭审,积极表达自身观点和诉求。若确实有正当理由无法到庭,需及时向法院说明并提供相应证明。若属于必须到庭情况,一定要配合法院,避免被拘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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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抚养变更诉讼开庭,当事人不到庭处理方式如下:
-原告:开庭未到场按撤诉处理,法院不再审理,诉讼程序结束,若再起诉,需重新立案。
-被告:分两种情况。一是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法院可缺席判决,根据现有证据和事实判是否变更抚养权;二是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法院可拘传强制其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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