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可撤销的情形有哪些

义乌律师 2025-06-07
法律分析:
(1)重大误解是可撤销情形之一。当当事人对房屋面积、质量等合同重要内容出现错误认识而签订合同,此时表意人能主张撤销合同,这是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性的保障。
(2)显失公平也会导致合同可撤销。若一方利用对方危困状态或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况,让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严重失衡,违反公平和等价有偿原则,受损害方有权请求撤销。
(3)欺诈胁迫同样是重要的可撤销情形。不管是一方欺诈、第三人欺诈且对方知情,还是一方或第三人实施胁迫行为,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合同,受欺诈、胁迫方都可请求撤销。并且撤销权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提醒:
在房屋买卖中要仔细审查合同内容,一旦发现存在可撤销情形,应及时在规定时间内行使撤销权,案情不同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结论:
房屋买卖合同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三种情形下可撤销,撤销权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法律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重大误解中当事人对房屋关键信息认识错误而订立合同,表意人能主张撤销;显失公平是一方利用对方不利情形使合同权利义务明显不公,受损害方可请求撤销;欺诈胁迫指一方或第三人通过欺诈、胁迫手段让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合同,受欺诈、胁迫方有权撤销。这些规定是为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公平公正的交易秩序。如果在房屋买卖中遇到可能符合可撤销情形的状况,鉴于法律条文理解和实际情况判断存在复杂性,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准确维护自身权益。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房屋买卖合同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三种可撤销情形。重大误解是当事人对房屋面积、质量等合同重要内容认识错误而订立合同,表意人可撤销;显失公平指一方利用对方危困或缺乏判断能力,使双方权利义务明显违背公平原则,受损害方有权撤销;欺诈胁迫包括一方或第三人欺诈、胁迫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合同,受欺诈、胁迫方均可请求撤销。

为维护自身权益,当事人应在知晓撤销事由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前,要仔细审查合同条款,了解房屋具体情况;签约过程中保持理性,避免陷入危困状态或被误导;一旦发现符合可撤销情形,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按法定程序行使撤销权。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一)若因重大误解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对房屋面积、质量存在错误认识,应收集相关证据证明自己的错误认知,及时与对方协商撤销合同,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二)遇到显失公平的情况,比如一方利用自身优势让对方在危困状态或缺乏判断能力时签约,受损害方要尽快保留对方利用自己不利状态的证据,在法定期限内请求法院撤销合同。
(三)遭遇欺诈胁迫签订合同,受欺诈、胁迫方要第一时间留存欺诈、胁迫的证据,如聊天记录、录音等,然后在知道撤销事由一年内请求撤销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房屋买卖合同有三种可撤销情形:
1.重大误解:购房者对房屋关键信息,如面积、质量等有错误认知而签合同,可要求撤销。
2.显失公平:签约时一方利用另一方困境或判断力不足,致双方权利义务明显不公,受损方可申请撤销。
3.欺诈胁迫:一方或第三人通过欺诈、胁迫使对方违背意愿签约,受欺诈、胁迫方可撤销合同。
撤销权需在知晓撤销事由一年内行使。
下一篇:暂无 了

相关文章

淳安县看守所地址 上海市第二看守所地址 永康市看守所电话 庆元县看守所电话 磐安县律师 宁波律师 杭州滨江区律师 永康刑事律师 龙泉刑事律师 台州路桥法律咨询 九江市刑事辩护律师 平阳县刑事律师 遂昌县刑事律师 湖州市南浔区刑事律师咨询 温州市律师 长兴县律师网 浦江县律师网 台州市黄岩区律师网 遂昌房产律师 绍兴上虞律师哪个好 金华律师哪个好 杭州余杭律师 兰溪律师 金华婺城刑事律师 湖口刑事律师 嘉兴秀洲法律咨询 义乌法律咨询 杭州上城刑事律师 嘉善刑事律师 庆元律师事务所 杭州刑事律师 江山律师 金华婺城律师 杭州滨江律师 龙游律师 永康律师 江山律师 杭州富阳刑事律师收费标准 杭州拱墅律师 宣城刑事律师收费标准 杭州滨江刑事律师收费标准 杭州上城律师 杭州拱墅律师 衢州柯城律师 杭州临平律师 杭州钱塘律师 东阳律师 杭州萧山律师 黄山律师 景宁律师